关于收取2018-2019年度团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31 23:10 文字: 新闻传媒中心浏览:测绘学院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态的重要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圆满完成2018-2019学年度全院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的缴纳
(1)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类别团员应缴团费均按最低标准测算,学生团员每月按 0.2 元、有收入团员(教职工团员)按照《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进行交纳。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2) 缴纳标准:本次缴纳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共18个月)的团费,学生团员共3.6/人。
(3) 对不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离团组织处理。
二、团费的收缴和要求
各团支部应以“智慧团建”系统为主要依据,按照标准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交于院团委组织部。
具体要求如下:
(1) 要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2) 团费缴纳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
(3) 做好团费汇总表(见附件)并核对信息;
(4) 院团委组织部将对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的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系团支部务必配合,保证团费收缴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
(5) 团员交纳团费后,团支部应及时在《武汉大学团支部团费缴纳登记簿》上做好团费缴纳情况登记;
(6) 各年级负责收缴团费人员:
本科生负责人:
15级 郭浩宇 QQ 1250444077 电话 18331815760 宿舍 16舍115
16级 赵丽娅 QQ 2426846812 电话 15027198507 宿舍 2舍307
17级 王玘辉 QQ 496267974 电话 15972572507 宿舍 16舍215
18级 张 克 QQ 1094675477 电话 18064226106 宿舍 16舍302
附件:团费收缴情况汇总模板研究生负责人:蔡 林 QQ:1218182878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