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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测绘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18 16:51 文字: 万太礼浏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进一步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按照《武汉大学测绘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见附件3)进行。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要求和规定,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请各年级学生认真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5日。9月25日之前,各班需完成本班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同时在班内进行不少于一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评定小组要及时处理和解答班级同学反映的问题。各班请将附件1《素质综合测评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收齐留存备查,将附件2《综合测评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附件1-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 万太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