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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4 16:00 文字: 教学办 秦咏梅浏览:

 

各研究所、中心、指导教师2017届本科生

   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即将开始,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学院根据本科生院“关于认真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武大教函 [2017]25号)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并做好答辩安排

   1. 成立答辩委员会

   主任:姚宜斌

   副主任:邹进贵、王中全

   成员:刘异、赵前胜、史俊波、张守建、温扬茂、向东

   秘书:秦咏梅

   2. 成立答辩小组

  各研究所、中心成立答辩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成员原则上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秘书负责做好答辩记录。具体工作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教字[2008]21号)执行。

   3.各研究所、中心应提前做好答辩安排,并于5月23日前将各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报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凡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完成论文检测,且检测结果通过、指导教师审阅通过的学生,于5月25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含开题报告和论文两部分,Word版本,文件名命名方式为“测绘学院 学号 姓名”)和纸质版(一份)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日志一起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以及上传到“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与实际作品一致性进行审查,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作出评价,并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

指导教师同意学生答辩后,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于5月27日前提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指定评阅教师于5月31日前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表》。对于评阅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小组。

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和答辩小组评语一律用钢笔(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不得打印。

   三、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各答辩小组认真审核学生答辩资格,并于6月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报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后于6月3日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答辩时间安排。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一)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

(二)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以上学分者;

(三)论文评阅不合格者;

(四)由他人代写论文者;

(五)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

(六)伪造数据者;

(七)最终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

   四、答辩时间安排

1.第一次答辩时间:6月5日-6月6日。答辩要求:学生以PPT形式陈述,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的时间应不少于5分钟

2.第二次答辩时间:6月9日。

1)推优答辩:第一次答辩完毕后,学院将选拔毕业论文(设计)优秀的学生参加推优答辩(5月16日前通过毕业论文检测,且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其比例为答辩人数的5%。

2)重审答辩: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审答辩,其比例为答辩人数的5%。

 请各研究所、中心于6月7日将本单位参加第二次答辩学生名单报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3.第三次答辩:答辩对象为第二次论文检测不通过的学生,以及重审答辩不通过的学生。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总成绩评定时,一般应包含指导教师评分(占总成绩30%)、评阅教师评分(占总成绩30%)和答辩评分(占总成绩40%)三个部分,各部分成绩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若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人评分差值超过15分,则应经答辩小组讨论确定评分。各答辩小组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控制在答辩人数的30%以内。

   六、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由学生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自行打印并装订,包括论文封面(120g白色铜版纸),经指导教师审核后交学院一份存档。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由教师和学生按照规定格式打印并签字。

2.各答辩小组将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按以下顺序胶装毕业论文(设计)封皮、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总评成绩部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表决票(三至五份);另单独将毕业论文(设计)装订作为附件。

3.各研究所、中心于6月13日前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本的电子文档、《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日志一起交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附件:

1.《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2.《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含示例)

3.《测绘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要求项目表》

 

 

 

       测绘学院

                                 2017年5月22

责任编辑: 教学办 秦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