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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02 10:28 文字: 学工办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党政办公室“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日全体上课。为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务部门的通知,具体上课安排为:4月5日放假,所有课程停上;4月6日、4月8日调整为:4月6日上第7周周日的课;4月8日上第6周周五的课; 4月7日正常上课,上第6周周六的课。

二、放假期间需要离校的同学均需提交《请假条》(见附件)到安全委员或班长处,各班安全委员或班长务必将《请假条》于4月4日上午1100前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应年级辅导员处,得到学院批准后方可离校,且必须于4月7日下午7点前返校,不得提前离校或延迟返校。

三、放假期间严禁酗酒,以免酒精中毒或情绪失控造成冲突;注意寝室安全,严禁使用违规电器,以免引起火灾;贵重物品及现金等请随身携带,或请人帮助看管;注意防盗,外出时要房门反锁,并请相邻寝室的同学帮忙照看;不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增强防盗、防骗意识,注意银行卡等重要证件的安全,不要轻信网络、手机短信等信息,以免造成财物损失。

四、外出活动时,及时与家庭和老师保持联系,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保持冷静,不要与社会上其他人员发生冲突,有事请及时拨打保卫三分部电话(68779110),或与辅导员、班主任电话。

五、禁止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在校内举办集体活动时,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注意安全。

六、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祭奠逝者、悼念先人、缅怀英烈、寄托哀思时,要环境保护,注意防火,提倡以文明祭祀、环保祭祀、节俭祭祀、安全祭祀方式来表达对亲人的哀思之情,过一个文明、低碳、环保、安全的清明节。

七、各班班长、团支书和安全委员要通过召开班会等形式加强同学们的安全意识,树立大家安全汇报思想,遇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件及时向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报告。

八、各班级班长或安全委员在4月7日晚对返校情况进行统计,并于当晚9:00点前向相应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汇报返校情况。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附件: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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