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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信息学部六院一系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2012-09-23 12:53 文字: 浏览:

一、比赛时间:2012101314

二、比赛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田径场

三、主办单位: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印刷与包装系、国际软件学院

四、参加单位: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印刷与包装系、国际软件学院2012级在籍本科生。

五、组别及竞赛项目:

1 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 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六、报名办法:

1 比赛以各院(系)各班级为单位报名,每班级每项目男、女各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接力项目,每班级限报男、女各1队。

2 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改,若因病而不能参赛者,经医院证明,班主任签字,必须在比赛前一天下午5点以前交学工办更改,但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名次录取及计分办法:

个人项目取前8名,集体项目取前6名。

八、奖励办法:

  1、获得个人和团体名次者(个人前三,团体前三),均给予奖励。

 2、运动员打破校纪录者获得破纪录奖。

  3、获公平竞赛奖的团体将给予奖励。

九、竞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2009年田径竞赛规则。

十、裁判长由组委会指派,裁判员由体育部老师和部分学生组成。

十一、比赛时,运动员必须将号码布配戴胸前,不戴者不得参赛;运动员不得冒名顶替,无理取闹。如出现上述情况,除取消个人成绩外,还通报批评。

十二、参加径赛项目的运动员应持有效证件到检录处报到后,参加比赛,田赛项目的运动员可直接到比赛场地比赛,三次点名都不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三、各单位在比赛当天下午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

十四、800米以上的项目,分组不分道。

十五、跳高起跳高度,男子为1.30米,每次升高5厘米,升高到1.50米以上每次升3厘米;女子为1.00米,每次升高5厘米,升高到1.10米以上后每次升高3厘米。

十六、此次比赛主体性质是选拔新生中的体育人材。

十七、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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