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学生党建 > 规章制度 >

测绘学院班级委员会、团支部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 2006-10-14 15:57 文字: 浏览: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武大测青函[2006]10


测绘学院班级委员会、团支部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班级委员会(以下简称班委)、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班委和团支部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武汉大学学生手册》和上级团、学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院班委、团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作为我院基层团、学组织开展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一章 班委、团支部的组织设置及制度

 

第一条  班委和团支部是学生工作的基层组织。各班须建立班委、团支部。

第二条  班委、团支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班委和团支部都应遵照此原则办事,重大事项均要由班委、团支部讨论通过,并征求全班同学意见后决定。

第三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行使班委、团支部的各项民主制度。

1、团支部由班级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2、班委会和团支部改选之前,应向班主任和所在年级的思想政治辅导员汇报情况,并向所在年级团总支进行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开会选举。

3、班委会和团支部换届在每学年度第一学期前二周内完成,并交接完成规定的内容及材料。

4、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各1人;班委会设班长1人,心理委员1人、安全委员1人、体育委员1人、学习委员1人、生活委员1人。为加强团、学工作一体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特规定,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团支部书记兼任副班长。

5、选举过程主要包括:由班主任与上届班委会、团支部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产生多名候选人,经年级团总支同意后差额选举,选举时可要求候选人答辩和邀请上级团组织成员参加选举监督;经班主任和辅导员协商,确定人选名单及工作分工。选举结束后,一周内要将新的班团干部名单、联络办法报年级团总支和学院分团委备案。

第四条  班委成员、团支部成员应是思想、纪律、学习、工作的典范。

第五条  班委、团支部工作主要内容

一、班委工作主要内容:

1、协助团支部开展好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关精神的学习为主题的各种教育活动;独立承担开展好同学的“三自教育”,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2、健全班委会工作制度,如班会制度、自习制度、寝室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

3、抓好班委干部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形成班委会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

4、协同团支部每学期组织好13次各种形式的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主动了解、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情况。

6、不定期向班主任和年级思想政治辅导员汇报班级情况。

7、广泛开展各种学习、文娱、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同学生活,锻炼干部能力。

8、与团支部配合,做好班级工作计划,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9、完成上级组织交待的其他任务。

二、团支部工作主要内容:

l、抓好主题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教育、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三义三观教育(三义指: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三观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才道路教育、艰苦创业教育、团员意识教育、党团的相关知识、文件精神学习等。

2、健全各项团的制度,做好日常团务工作。

3、加强团支部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4、协同班委会积极组织好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认真做好本班的各种宣传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6、配合班委积极营造文明氛围,开展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

7、主动了解、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

8、不定期向班主任和政治辅导员汇报团支部工作情况。

9、与班委积极配合,做好团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10、完成上级组织交待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应按相关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第二章  思想政治教育

 

第七条  团支部要发挥其政治和组织优势,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班委会应协助团支部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  各年级开展理论学习要结合各年级的实际情况,保质保量地进行。原则上一年级以党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成才教育、职业理想为主,积极倡导同学开展“三自教育”。二、三年级以第五条第一项第一款之规定为主。四年级以就业指导、职业道德教育为主。

第九条  各团支部每学年内开展的理论教育要在每年年初形成计划,报年级团总支审批。

第十条  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按规定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  思想工作要同班委、团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细致深入的调查工作相结合。班委、团支部各委员要负责联系一名以上需要帮助的同学,结为对子,共同进步。

第十二条  团支部要协同班委把握形势,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开展相应的主题活动。

 

第三章           班委、团支部的组织建设

 

第十三条  团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3月初,10月中旬)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推优会,程序按《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武大党组字(2001)5号]进行;班委、团支部每学期要协同配合搞好综合测评等各种评奖、评优工作,并按规定进行班内公示和个人确认。

第十四条  优秀团员被接纳为预备党员后仍保留团籍。除按规定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外,还要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团支部有权监督和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情况。

第十五条  团支部要健全和落实“三簿一册”制度。即团的活动记录簿,团费收缴登记簿,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薄、团员花名册。团支部要有专人记录并如实填写。

第十六条  每个团支部每月至少要过一次组织生活。团的组织生活制度要严肃认真,不能以其他形式代替,团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要区分其性质,确保专有名称的严肃性;每次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班会活动要制度健全,主题鲜明,定期举行。

第十七条  每学年“五·四”前一周,团支部召开一次团员民主评议会;整理支部团员的优、缺点,反馈给团员。严格履行团员注册制度,不合格团员按规定处理。合格团员准予年度注册、不合格者暂不予注册。

第十八条  团支部要健全和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三会一课”活动。即:支部总结和计划大会、民主生活会、各团组织推荐人党积极分子会、专题党团课。相关活动可邀请班主任、辅导员参加。

第十九条  团支部成员要分工合理,做好如下日常团务工作。

1、及时、准确填写团的有关材料,团员的各种数据统计必须做到无错误、无遗漏。

2、准确统计团员人数和相关情况。学生团员按规定向所在支部交纳团费,团支部每学期向年级团总支上交团费,由团总支汇总给团委组织部。团费不允许从班费中扣除。

3、团支部(含班委)的干部要经常找同学谈心,做同学的知心人。

4、团支部要按青年志愿者活动有关开展办法经常组织青年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四章  班、团活动

 

第二十四条  班委、团支部应围绕学院党委、团委工作重点积极承办和自行开展活动。

第二十五条  活动要有一定的参与面和受益群体,鼓励不同团支部与班委之间联合承办活动。

第二十六条  各种活动开始前3天要做好宣传工作;活动结束后二天内,组织者要做好宣传报道及可重复利用物品的回收工作;一周内,组织者要做好总结和财务结算。

第二十七条  班委、团支部举办活动要上交活动申请,活动申请应包括活动策划、参加范围、活动地点等详细情况,经年级团总支审批后方可举行。活动要有明确的主题意义和安全负责人。

第二十八条  班委与团支部每学年必须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明建设、文化体育活动、学习活动等各一次以上。

 

第五章 宣传与信息工作

 

第二十九条  团支部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宣传工作,与院系团委学生会宣传部保持联系。

第三十条  团支部的宣传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组织原则。任何形式的宣传载体和稿件必须经过团支部书记和年级团总支的审查。

第三十一条  团支部的宣传稿件须经支部书记同意后上报,上投校外媒体须经分团委书记签发,并按有关宣传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班委、团支部要重视信息工作,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周三前向年级团总支报告返校学生的思想状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范作为班委、团支部考核和先进评比的主要依据。测绘学院将根据班委、团支部考核和评比情况,进行创建“红旗团支部”的活动,评比规范另行颁布。

第三十四条  本规范解释权属测绘学院团委。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从下发即日起开始执行。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00六年三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 学工办 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