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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 2006-10-14 16:02 文字: 浏览: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武大测青函[2006] 15

 

测绘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条例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光荣任务,也是各班团支部的责任和义务。现在,越来越多的共青团员迫切要求入党。为了严把入党关,做好“推优”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   指导思想

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团员青年的精神支柱,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起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担负起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使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

二、推优对象要求

1、         具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参加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团员。

2、         思想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并积极上交思想汇报。

3、         各科成绩优良,并在上一个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无补考或重修现象。

4、         严格遵守国法、校纪校规,自上一个学期起至本次推优之日止,无旷课或其他违纪记录(本条适用首次进入推优大名单的对象)。自上一个学期推优之日至本次推优之日止,无旷课或其他违纪记录(本条适用于上次推优未在分团委通过,后段表现良好的对象)。(注:考勤情况以各种会议记录、共青团工作事务簿记录和其他有关活动记录为准)

5、         关心、热爱集体和同学,出色完成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         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做到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7、         生活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宿舍整洁,生活作风向上,无奢侈浪费现象。

8、         若有部分团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但有某项条件未达到要求的,单独列出并注明原因,待分团委考察后决定是否确定为推优对象。

(注:各班级团支部要严格把关,杜绝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作为候选人推荐到分团委,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的现象出现,分团委将严肃处理,取消该班团支部本学期的推优和评比团内任何荣誉的资格。)

三、“推优”的工作程序

为了能向党组织及时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使推优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除按照《测绘学院班级委员会、团支部工作规范》的规定召开推优大会之外,各班级团支部也可以根据各支部的具体情况,报上级组织批准召开多次推优大会,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支部“推优”的具体程序

1、         前期准备工作

1)         定“推优”对象。团支部委员根据入党申请书、党校学习情况、思想汇报情况和日常表现,提出“推优”对象大名单。

2)         确定大会主持人。“推优”大会主持人一般由团支书担任,若团支书作为“推优”对象之一,主持人则由团支书指定一名团干担任。

3)         确定监票员(由在班党员或所在党支部成员兼任)、计票员和会议记录员。分别负责监票、计票和会议记录工作。

4)         向分团委组织部提交“推优”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有“推优”的目标和意义,“推优”对象名单、推优大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主持人、监票员名单,并且要在支部推优大会召开前,提前一周交至团委组织部。经团委组织部部长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

5)         准备选票。“推优”选票由团支部统一规格,选票只能填写同意或反对,不允许弃权。

6)         布置大会会场。列出内容为:“推优”对象名单,监票员、计票员和会议记录员名单,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实发票数、有效票数、无效票数。并将情况如实记录。

2、         “推优”大会程序

1)         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报告团员应到与实到人数。按照规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如出席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支部总数的五分之四,即可举行“推优”大会,否则,大会应改期举行。

2)         主持人宣布“推优”程序。说明清楚“推优”大会的具体步骤和大会应注意的问题。

3)         “推优”对象自我总结与同学评议。“推优”对象应在会上做全面的自我总结,阐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介绍自己思想、学习纪律、生活和工作等各方面的表现,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评价。总结之后,由本班同学对“推优”对象作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最后由推优对象表态,提出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依次类推。

4)         分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人数和实发票数是否相符,若相符即可填票。

5)         填票。填票前应该由大会主持人说明选票的填票方式和注意事项。

6)         验票,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则“推优”结果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此前票数全部作废,“推优”大会程序须重新举行。

7)         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推优”对象得票超过实际到会的表决人数的半数以上方为通过。

8)         宣布计票结果和“推优”结果。计票结果指表决的有效票、废票数和每一位“推优”对象的得票情况;“推优”结果是指根据“推优”程序,确认支部“推优”对象是否通过。

(注:班团支部推优大会在主持人宣布结果,确定没有任何争议后方可宣布大会结束,班上同学才可离开会场,若在会议正式结束前有超过实际到会人数的1/3同学不在场的话,本次推优无效。)

3、         “推优”大会后的工作

1)         “推优”大会结束后,团支部将会议记录和“推优”结果,连同各“推优”对象的推优登记表,整理后交到分团委组织部,统一存档。

2)         团支部对未通过支部“推优”的团员作思想工作并上报分团委组织部备案。

3)         配合分团委组织部委员调查了解通过支部“推优”团员的具体情况,为分团委“推优”大会做好准备。

(二)、 分团委推优程序:

1、         分团委审核各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情况,在上交推优大会各种材料之后的一星期左右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2、         如果各团支部没有按照此条例的规定程序进行推优,分团委不予批准该支部的推优名单。

四、附则

1、 本条例解释权属测绘学院团委。

2、 本条例从下发即日起开始执行。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

责任编辑: 学工办 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