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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学院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9-28 09:29 文字: 浏览:

 

各班主任、班团干部: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和《测绘学院2008-2009学年度本科生评奖、评优办法补充说明》(文件见附件)的精神,现将我院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奖评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评奖评先的要求和规定,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学院成立评奖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为:

组长:张仁杰

副组长:毛旭东  应志豪  徐晖  张婧

成员:测绘学院二、三、四年级本科各班班主任老师

3.请各班班主任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和我院工作部署实施此次评奖评先工作。班主任是各班初评工作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此项工作。

4.各班应当成立由班主任、班委会干部、团支部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本班评奖评先工作进行评议和核查。各班要保证各宿舍皆有参评代表,评审小组的组成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能够表达绝大多数同学的意愿,能够公平、公正的开展评审工作。

5.各班于1012之前,完成本班的初评工作,同时在班内进行不少于一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要及时处理和解答班级同学反映的问题。公示结束后,各班将班级《综合测评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发送到相应年级辅导员处,学院根据各班综合测评情况,由辅导员召集各班班长开会,确定各班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数额,并评定到个人。各项专项奖学金有其评选条件,请各班评定时注意该项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各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在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查询)。

61014下午5点之前,将本班评奖评先的各项材料和汇总表格(含电子表格)按照要求上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应年级辅导员处。需上交的表格和材料有①武汉大学2008200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标兵班集体还需上交先进事迹材料)②武汉大学2008-2009学年度优秀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附件一)③武汉大学2008-200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二)④武汉大学2008-2009学年度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三)⑤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三好学生标兵需上交先进事迹材料)⑥专项奖学金审批表。

7.学院开会研究,确定获奖的名单后,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武汉大测绘学院

                                               2009928

 

    测绘学院2008-2009学年度本科生评奖、

    评优办法补充说明

根据学校测评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培养要求,对学校部分加分标准作了调整,现公布如下: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度必修课不及格同学、延长学籍的同学、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而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以上的同学、体育未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同学无参评资格。

2、欠交学杂费(贷款同学除外),而没有学院开具的允许缓交证明(证明到年级辅导员处开具)。

3、参评学年度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院通报批评。

4、参评学年度受到学校、学院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国家有关机关处罚的。

二、评奖、评优的原则

1、各班以附件中各班学生人数为准,按学校下达比例取整确定评优、评先人数,多余名额由学院综合考虑后分配。

2、获得甲等奖学金的人员学习成绩必须居班级前1/6,获得乙等奖学金的人员成绩必须居班级前1/3

3、课程学习成绩(F2)位列本班的前10%的同学应获得奖学金。

4、获院推荐上报学校的先进班集体班级,增加一个乙等和一个丙等名额。获院推荐参加学校校级标兵班级评比的,增加甲、乙、丙等名额各一个。

5、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第四条“奖学金评选条件和要求”中“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原则上位于本测评单位前50%”的“50%”改为“70%”。

6、同一事项参与不同项目的评选而获得加分,只计一次,且加最高分。

7、同一次违纪事件有两个及以上减分规定的,只减一次,且按最高分减。

8、专项奖学金占相应等级优秀奖学金名额。

 三、加分及减分细则(统计分计入F3

1、将《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A11统计分计入F3;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B2计分说明:公共选修、双学位及辅修课程学分合计最多只计20学分(可自由选取计算的课程),专业选修课全部纳入计分。

 

2、安全纪律方面的加减分

 加分项目:

1)、在学院获表彰的宿舍的成员按院级通报表扬加分。

减分项目:

1)受学院通报批评,扣5/次。

2)使用违规电器:扣3/次。

3)无故不参加学院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扣2/次。

4)无故不参加班团会,扣1/次。

 

3、学习科研方面的加减分

 加分项目:

  1)、入选院学科竞赛代表队并正常参加学校学科竞赛的,每门加2分。

2)、入选院其他学习类竞赛代表队并正常参赛加3分。

3)、测绘技能大赛获奖按校级竞赛获奖加分。(此项加分按照《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中表七“校级大学生科技活动获奖成果”加分)

4)、获校大学生业余科研立项并按时结题加3/项,以结题年份计。

  5)、代表院推荐参加学校自强杯比赛加5分。(全国测绘技能操作比赛参照此项执行)

6)、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挑战杯比赛的加15分。

减分项目:

  1)、入选院学科竞赛代表队,无故不参加学科竞赛的扣2/门。

  2)、入选院其他学习类竞赛代表队不参赛减3分。

3)、不按时完成大学生业余科研立项的扣3分。

 

4、文艺体育方面的加减分

 加分项目:

1)、入选院代表队正式成员并正常参与训练及比赛加5分(诗歌朗诵、全国定向越野比赛照此项执行;加分人员名单需队长携带考勤记录等资料到学工组核定)。

减分项目:

1)、入选院代表队正式成员,但无故不参加比赛的,扣3分。

 

5、英语、计算机水平方面的加减分

加分项目

 1)、六级425分以上(含425分)加5分,603分以上(含603分)加8分。

 2)、计算机二级加4分,三级加6分。

 3)、计算机程序员加6分,软件设计师加8分,系统分析师加12分。

(附注:英语、计算机是按达到的最高水平加分,即同一项目只加最高得分;不论何时通过有证书皆可加分)

各年级及各班的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年级内的流动名额的分配另行通知,各班先做好本班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序工作。

奖学金的评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奖学金评定工作中,若发现开具虚假证明,将取消该生的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开具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各文件及表格见如下附件: 

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doc[Download](: )

武汉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doc[Download](: )

各班学生名单(各班奖学金评定以此名单人数为准).doc[Download](: )

表格.rar[Downlo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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