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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武汉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2-08 10:21 文字: 浏览:

学院批示:请符合条件的勤工助学同学积极申报,于1215之前将《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审批表》(见下载附件)上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毛老师处。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12-8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武大学工函〔201028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倡导和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树立自立自强,励志成才的先进典型,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2006]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2010学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92010学年度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本科学生,符合评选条件,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在同学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2、在困境中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无必修课不及格,无不良记录;

4、坚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评选年度内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6个月。

三、评选程序

由用工单位按分配的名额(见附件一)进行评议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二),送学生所在院系审核、签署意见后,由用工单位汇总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四、奖励与表彰

被评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由学校授予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评选,宁缺毋滥,确保评选质量;

2、各单位于20101220前将推荐名单及《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审批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十二月一日

 

 

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审批表.doc[Downlo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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