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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11 11:41 文字: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关于下达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厅函〔2012〕1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武汉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武大学字〔2012〕32号)要求,学校决定进行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及标准
教育部核定我校2012年的名额为44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向各学院(系)下达国家奖学金名额时,按国家规定向水利、测绘等艰苦专业的学生适当倾斜(2012年院系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的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也必须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
2.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中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才可提出申请,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附件二。
四、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原则
1.各学院(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武汉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武大学字〔2012〕32号)的规定和程序,认真组织等额评审;
2.原则上,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各学院(系)要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事宜。在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把最优秀的学生遴选出来。
五、报送材料与报送时间
1.对于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位于前10%的参评学生,学生需将成绩单、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材料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三,每人限1页,正反面打印)同时上交。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项或是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以外,还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院(系)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院公章。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项或是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如无相关材料证明该生在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学校将认定该学生不具备获奖资格。
2.各学院(系)报送的材料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表四,需加盖学院公章)及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名单,同时发送电子版的《申请审批表》、《汇总表》及获奖学生名单(word版本)至zzzx@whu.edu.cn
3.往年个别院系拖延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严重影响到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进度,各学院(系)必须于10月19日前将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无充分理由逾期报送材料的,视为自主放弃推荐所属学院(系)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须制定本院系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并向院系全体师生公布。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如果在公示过程中出现问题,各学院(系)必须认真核实并妥善处理。
2.各学院(系)在10月19日前报送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时,同时将本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在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学生工作部网、资助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于11月5日前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68772033,68772350,电子邮箱:zzzx@whu.edu.cn。各学院(系)应将该监督电话和邮箱向学生公布。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版表格,各学院(系)要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具体要求见附件五。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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