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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4 18:16 文字: 学工办 倪清浏览:

各班主任、班团干部: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见附件十)的精神,现将我院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与评价,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每位学生必须进行测评。测评标准按照《武汉大学测绘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见附件十一)进行。

二.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开展的评奖评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评奖评先的要求和规定,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凡在测评工作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度有必修课不及格、延长学籍的

2、欠交学杂费(贷款同学除外),而没有学院开具的允许缓交证明(证明到年级辅导员处开具)的。

3、参评学年度受到学院警告以上处分或两次以上(含两次)院通报批评的。

4、参评学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受到国家有关机关处罚的。

5、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四.评奖、评优的原则

1、各班以学院发布的各班学生人数为准(见附件九),各年级甲、乙、丙奖学金以年级人数为基数分别乘以5%10%35%得到本年级甲乙丙三等奖学金的名额数,年级总名额分为各班固定名额和年级内流动名额,按综合测评和成绩排序在年级内给定,由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具体实施。

2、获得甲等奖学金的人员学习成绩(F2)必须居班级全部人数的前1/6(取整),获得乙等奖学金的人员学习成绩(F2)必须居班级全部人数的前1/3(取整)。

3、专项奖学金占相应等级优秀奖学金名额。

.学院成立评奖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分工为:

  长:王中全

副组长:毛旭东  张 婧  戴 昀  傅 露  倪 清

成员:测绘学院二、三、四年级本科各班班主任老师

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委会干部、团支部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定小组,对本班评奖评先工作进行评议和核查。各班要保证各宿舍皆有参评代表,评审小组的组成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能够表达绝大多数同学的意愿,能够公平、公正的开展评审工作。班主任是各班初评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应高度重视并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和我院工作部署认真实施此次评奖评先工作。

      六.各班于1010日之前,完成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测评记录见《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附件七)并将测评结果汇总到《综合测评汇总表》(见附件八)同时在班内进行不少于一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评定小组要及时处理和解答班级同学反映的问题。公示结束后,各班务必于1011日之前将综合测评前70%的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到相应年级辅导员电子信箱。学院根据各班综合测评情况,由辅导员召集各班班长开会,确定各班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流动指标的分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数量,并评定到个人。各项专项奖学金有其评选条件,请各班评定时注意该项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各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在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查询)。

七.1013日下午5点之前,各班负责人将本班评奖评先的各项材料和汇总表格(含电子表格)按照要求上交(或发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应年级辅导员处。需上交的表格和材料有:

附件1:武汉大学2014—2015学年度优秀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格)

附件2:武汉大学2014—2015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格)

附件3:武汉大学2014—2015学年度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格)

附件41):武汉大学2014—2015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标兵班集体1021日上交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纸质和电子表格)

附件42):武汉大学2014-2015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申报信息(电子表格)

附件5: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三好学生标兵1021日前上交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不少于1200字)(纸质和电子表格)

附件6:专项奖学金审批表(通用,表头加上相应奖学金名称,部分专项奖学金有专用申请表)(纸质和电子表格)

八.学院开会讨论、研究,确定获奖的名单后,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武汉大测绘学院

 2015924

 

 通知及附件.zip

责任编辑: 学工办 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