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07—200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1-07 15:03 文字: 浏览:
各班主任、各班级:
按照学校部署,2007—200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现已开始,结合学校通知精神和学院学生情况,学院制定了《武汉大学测绘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实施办法》(见下载附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贫困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力求客观、公平、公正,谨防错评、漏评。
2、班长为本项工作的直接负责人,生活委员为执行人,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
3、11月8日,召开班级会议,传达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宣读和学习《武汉大学测绘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实施办法》。
4、11月9日,组成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为组长、全体班团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学生代表应推选善于观察、敢于直言、公正廉明的同学担任;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必须保证班级每个宿舍有代表人选。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或通知到班级每位同学。
5、11月9日-12日,班级生活委员接受本班同学建档申请的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
6、11月13--14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程度进行排序。召开班会宣布评议结果,并将结果进行为期三天的班内公示。在公示期间,要认真接受和处理异议和申诉,并及时处理和答复。
7、上交资料,11月17日下午将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的电子文档发送到毛老师电子信箱:xdmao@sgg.whu.edu.cn ,11月19日上午上交纸质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11.6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建档工作实施办法.doc[Download](: ) 附表一:申请人基本信息表.doc[Download](: )
附表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Download](: ) 附表三:2007年贫困生建库统计表.rar[Downlo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