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2007年“长庆油田助学金”受助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1-12 09:52 文字: 浏览:学院批示:学校分给学院3个名额,请符合该助学金受助条件,且未享受其他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申报。申请表格于11月16日之前上交到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毛老师处,申请表格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信箱xdmao@sgg.whu.edu.cn .
关于推荐2007年“长庆油田助学金”受助学生的通知
各院系:
为支持和发展教育事业,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庆油田公司)在我校设立了“长庆油田助学金”。为做好2007年“长庆油田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和金额
资助我校10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各院系名额见附件一)。
二、申请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上进;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必修课程及格或合格;
4、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综合测评成绩良好;
5、同等条件下,孤儿、烈士、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优先。
三、评定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二,可从学生工作部网页下载);
2、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和资助名额,审查并公示推荐人选,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和长庆油田公司共同组成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资助人选;
4、学校和长庆油田公司共同向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按照条件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需要帮助的学生推荐出来,认真审查并进行公示,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院系要做好本助学金与其它各项资助项目的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重复资助,使助学金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3、各院系要加强对受助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鼓励、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另存为)
一、
二、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