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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2007年“长庆油田助学金”受助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1-12 09:52 文字: 浏览:

学院批示:学校分给学院3个名额,请符合该助学金受助条件,且未享受其他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申报。申请表格于11月16日之前上交到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毛老师处,申请表格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信箱xdmao@sgg.whu.edu.cn  .

 

     关于推荐2007长庆油田助学金受助学生的通知

各院系:
  为支持和发展教育事业,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庆油田公司)在我校设立了长庆油田助学金。为做好2007长庆油田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和金额
  资助我校10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各院系名额见附件一)。
  二、申请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上进;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必修课程及格或合格;

  4、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综合测评成绩良好;

  5、同等条件下,孤儿、烈士、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优先。

  三、评定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二,可从学生工作部网页下载);

  2、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和资助名额,审查并公示推荐人选,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和长庆油田公司共同组成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资助人选;

  4、学校和长庆油田公司共同向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按照条件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需要帮助的学生推荐出来,认真审查并进行公示,于112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院系要做好本助学金与其它各项资助项目的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重复资助,使助学金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3、各院系要加强对受助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鼓励、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另存为)

  一、 助学金名额配表.xls
  二、 助学金申请表.doc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年十一月七日

申请表.doc[Downlo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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