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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冠军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4-09 08:32 文字: 浏览:

 

学院批示:请符合资助条件、2007-2008学年度(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未受到其他资助的同学申报,并请将《申请表》格于4月11日上午11点之前上交到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信箱:xdmao@sgg.whu.edu.cn  .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4.9

 

 

 

        关于做好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冠军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了帮助家境贫寒、积极进取的青年通过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获得更多成长机会,顺利完成学业,回报社会,信益陶瓷(中国)有限公司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捐赠善款,设立“冠军大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境贫寒的优秀在校大学生。我校是项目高校之一。为了做好“冠军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和金额

资助我校38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全日制本科生,每人一次性发放助学金2500元(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遵循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努力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

5、本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资助。

如有以下情况,则优先获准申请:

1、烈士子女;

2、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3、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4、来自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家庭收入难以支付正常学习费用;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学习生活陷入危机;

6、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无力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

7、来自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家庭。

三、评定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可从学生工作部网页下载),并提供个人中国银行账户(需在中国银行水大支行或者武大支行开户);

2、学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和资助名额,审查并公示推荐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然后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公示,送捐赠方最终确定资助名单;

4、学校通过银行将助学金直接划拨到受助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要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按照条件推荐受助学生,于4月1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学院(系)要加强对受助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鼓励、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冠军大学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冠军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doc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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