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冠军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4-09 08:32 文字: 浏览:
学院批示:请符合资助条件、2007-2008学年度(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未受到其他资助的同学申报,并请将《申请表》格于4月11日上午11点之前上交到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信箱:xdmao@sgg.whu.edu.cn .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4.9
关于做好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冠军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了帮助家境贫寒、积极进取的青年通过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获得更多成长机会,顺利完成学业,回报社会,信益陶瓷(中国)有限公司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捐赠善款,设立“冠军大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境贫寒的优秀在校大学生。我校是项目高校之一。为了做好“冠军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和金额
资助我校38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全日制本科生,每人一次性发放助学金2500元(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遵循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努力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
5、本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资助。
如有以下情况,则优先获准申请:
1、烈士子女;
2、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3、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4、来自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家庭收入难以支付正常学习费用;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学习生活陷入危机;
6、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无力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
7、来自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家庭。
三、评定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可从学生工作部网页下载),并提供个人中国银行账户(需在中国银行水大支行或者武大支行开户);
2、学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和资助名额,审查并公示推荐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然后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公示,送捐赠方最终确定资助名单;
4、学校通过银行将助学金直接划拨到受助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要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按照条件推荐受助学生,于4月1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学院(系)要加强对受助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鼓励、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冠军大学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