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3-06 09:30 文字: 浏览:学院批示:请符合申请条件、2008-2009学年度尚未获得其他资助的同学申请,并将申请表格(下载地址:http://xgb.whu.edu.cn/Articles/zzgl/200933132740.htm)于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3.6
各院系:
为扶贫济困、助学兴教,中国南方航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校捐款人民币100万元,设立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做好2009年“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对象、名额和金额
主要资助我校在校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年100人,每人2000元。
二?励学金的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
2. 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能够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3. 学习刻苦、勤奋努力,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并且在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表现;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同等条件下,孤儿、烈士家庭、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的学生优先。
三?励学金的申请和发放程序
1.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武汉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可从学生工作部网页下载);
2. 各学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和名额(见附件二),进行评审,推荐受助学生,并于
3.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系)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然后在资助网上公示;
4.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送南方航空公司确定,并发放励学金。
四、工作要求
此项励学金充分体现了南方航空公司对我校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各学院(系)和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在评审过程中,院系评审小组应及时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做相应处理,确保按时完成励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尤其要关心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不息,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二○○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