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04 17:09 文字: 浏览: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6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申报2012-2013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退役时间一年以上,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申请金额:
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填写《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一份,见附件一)。
四、报送时间: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于
附件:
一、 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二、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65号)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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