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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04 17:09 文字: 浏览: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65)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申报2012-2013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退役时间一年以上,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申请金额:

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填写《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一份,见附件一)。

四、报送时间: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于2012930之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联系电话:027-68772033

附件:

一、 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二、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65)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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