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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发放2015-2016年度测绘学院困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9 17:38 文字: 学工办 傅露浏览:

全院同学:

为了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同学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深深扎根于本专业,自2014年起,学院每年从教师横向科研经费中提取1%用于资助学生。本年度的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以学生家庭经济实际困难程度为依据,兼顾学生学习状况和日常表现,不搞平均分配。

2.学生困难补助应与勤工助学相结合,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1.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困生;

2.因病或遇到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1.一等助学金:每人3000元;

2.二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

3.对极个别同学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且突然发生变故的,资助金额可以提高到5000元。  

四、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分为学生申请、班级初评、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审和公示等环节。请有意向的同学认真填写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并签署意见后,交到年级年管会主席处,各年管会主席于4月6日之前将本年级的申请表纸质版收齐后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fu@sgg.whu.edu.cn

五、附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困难补助:

1.受校纪处分者,从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享受困难补助;

2.有挥霍浪费等不良行为者;

3.学习不努力,一学年内有两门及以上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

4.弄虚作假,编造家庭经济困难者。

特此通知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测绘学院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件2:测绘学院困难补助汇总表

责任编辑: 学工办 李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