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清理挂科学分的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 2006-11-17 09:14 文字: 浏览:学院关于清理挂科学分的处理意见
1、 无论学籍是否异动,挂科学分在20分及以上的同学,必须保证在2006-2007学年度上学期的所有课程考试中,不及格学分不能再有增加的情况发生,至2006-2007学年度结束时必须把不及格学分减至20分以下(不含20分)。否则学院将于2007-2008学年度上学期开学时予以清理,按照武汉大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2、 挂科学分在20分以下的同学,如果在本学年度仍有挂科,且超过20分(含20分),学院将按照武汉大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3、 挂科学分在10分(含10分)以上的同学,学院将打印正规的学习成绩单,寄给家长,同时将学校、学院的相关政策予以告知。
4、 挂科学分在10分以下的同学,也要立即紧张起来,制定学习计划,争取把挂科的课程重修通过。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6年11月
责任编辑: 学工办 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