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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2022 学年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2 12:34 文字: 新闻传媒中心浏览:

测绘学院全体团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推动青年理论武装工作创新发展,校团委持续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着力提升学习的制度化和实效性,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引导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掀起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学习的热潮,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 学年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

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在近一个学年中,积极参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青年运动史、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学习,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

3.原则上在校院两级组织(团委部门、团支部等)担任理论学习相关领域负责人半年及以上,组织带领广大青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扎实推进理论学习覆盖面和参与度,以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开展理论学习工作,开创青年理论武装工作新局面,所负责的院系青年大学习年度平均参学率不低于 50%,所负责的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年度平均参学率不低于70%。或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积极主动开展理论学习,善于将理论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起到了理论学习先锋模范作用,个人青年大学习年度参学率不低于70%

4.学习态度端正,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含必修课重修全部通过)。

5.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申报名额

“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1%,院级荣誉称号名额按校级名额1:1配套。

四、工作程序

申请对象须填写《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版材料在71317:00之前发送到邮箱sggxcb@163.com。青年大学习参学率可先不填写,学院工作人员将根据上级反馈的后台数据统一填写。学院将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校团委根据申报资料,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查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如发现不实者,将取消评优资格。


联系人:

本科2020级团支部                                  乐炳罕QQ: 1035512334

本科2021级团支部及研究生团支部           崔佳豪QQ: 3246269778

本科2019级团支部及GNSS中心团支部       周鉴浩 QQ: 2516999194

 

附件1:2021-2022学年“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武汉大学共青团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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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新闻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