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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武汉大学测绘学院部分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4 10:01 文字: 学工办 李照浏览:


测绘学院、GNSS中心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全体学生:

为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院即日起开展2022-2023学年测绘学院“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等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测绘学院、GNSS中心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截至2023430日团支部成立满一年;

2.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为三星级及以上,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有一项及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4.主动参与基层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

5.支部成员为学生的,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6.支部成员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6.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43日:学院发布通知,下达评优指标(见附件1

(二)43-45日:各团支部召开骨干会议,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形成先进集体申报意向,由负责人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全院团员、学生及干部对照个人奖项总结一年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形成申报意向,填写优秀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

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参评人名单,并通过团员大会确定拟推荐人选;各班级召开班级委员会议讨论确定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参评人名单,并通过班级大会确定拟推荐人选;学生会、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结合工作考核情况通过会议讨论确定本组织的优秀个人拟推荐名单。各单位根据相应名额及投票表决结果确定本单位最终的优秀个人推荐名单和优先排序。

(三)46日:先进集体申报负责人分别汇总好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推荐名单(见附件4)及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提交至相应联系人处:

研究生及GNSS中心团支部: 沙彦威        QQ389009126

本科2019级团支部:    韩杨瑞雪     QQ2921800890

本科2020级团支部:    潘昱竹       QQ1650393907

本科2021级团支部:    尹晓楠       QQ2321866065

本科2022级团支部:    赵一鑫       QQ3261991247


(四)47日: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审核确定院级表彰名单,推荐校级相应奖项名单,向全院公示;(注:校级推荐名单将从本次院级评优中获评先进的名单中择优产生,请有意向申报校级先进个人且符合附件5所述条件的同学,在填写优秀个人申报表时,务必在“申报奖项”一栏填写奖项名称的同时,注明“校级院级同时申报”,并在相关栏目中认真列举符合校级先进个人各项条件的数据和事实。)

(五)410日前:公示期满,制作荣誉证书,发文表彰。

四、相关说明

(一)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要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在遵纪守法、安全问题、考风考纪和学术道德方面有处分或不良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生参评学年度评优资格。

(二)申请者最多可同时提交两项不同系列的优秀个人奖项,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不可兼得,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和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不可兼得。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测绘学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指标

附件2:2022-2023学年测绘学院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3:2022-2023学年测绘学院优秀个人申报表

附件4:2022-2023学年测绘学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申报汇总表

附件5:关于申报校级优秀个人的参评条件与说明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202343

责任编辑: 学工办 李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