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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7 16:08 文字: 学工办 戴昀浏览:
 

各学院、系(所、实验室):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根据教助中心[2015]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工作

学院组织有续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意向的在校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督促学生于2015626日前填写完成并提交。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为了方便学生、规范管理,学院通知学生统一按照该样本格式进行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热爱祖国热爱党,思想积极向上,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行为,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20156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二、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学院在贷款学生毕业前,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学院应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 测绘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