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继续做好无人监考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6-01 11:19 文字: 浏览:学院批示:请各班根据本班情况,组织申报。申报表格于2007年6月9日前上交到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6.1
关于继续做好无人监考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学校2005年开展无人监考工作以来,无人监考已成为学校育人工作的新亮点、新品牌。为深化我校优良学风和考风建设,推进学生诚信自律教育,本学期学校将继续设立无人监考考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学校继续接受本科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申请参加无人监考考试。申请参加无人监考考试的班级需经班级全体同学充分讨论同意,签定《武汉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班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无人监考考场审批表》,经所在学院(系)初审同意后,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会同教务部,对申请班级进行资格复核;教务部根据学校考场整体安排情况确定无人监考考场设立数目,并将考场地点、考试时间及时通知院系与申请班级。
二、申请科目和受理时间
申请班级本学期所有专业必修课程全部纳入无人监考考试科目,受理时间为2007年6月1-10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鼓励和支持学生班级申请参加无人监考考试,结合典型事例教育学生,组织学生学习考试违纪处分的有关规定,熟悉无人监考考试规则,严肃对待无人监考考试违纪处理后果。要以开展无人监考为契机,教育引导学生以诚实守信为荣,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不断深化学校的学风、考风建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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