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学院2008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08-01-16 09:53 文字: 浏览:
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大字[2005]36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修订)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我院制定《测绘学院2008年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学生转专业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大字[2005]36号)和《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修订)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保送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表演专业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小语种(非英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降分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及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
3.转专业时间: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
4.转入测绘学院实施细则:
(1)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条件、要求:身体健康,热爱测绘工程或地球物理学专业。
(2)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时间安排在第二周周三(
(3)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人数:按2007级在册人数的5%,即22人以内。
5. 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 第一周周三(
(2)第二周学院审核拟转入我院专业学生条件,并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于
(3)第三周,教务部审批。同时由转入院(系)教学秘书于
6.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重修;原专业所修的其他课程能否记为选修课学分,由转入院确定。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二ΟΟ八年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