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实施“三创”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能力,现就2008年创新学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册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报创新学分,申报的具体要求按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制实施办法执行。
二、申报条件
凡在大学学习期间完成且未申报创新学分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每位申报者须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一式两份。
2、各学院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者在《武汉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学院领导小组意见栏上加盖学院公章。
3、每项成果须同时呈报相应的证明原件及相关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即予退回。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系)于3月31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集中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附件1:创新学分实施办法.doc
附件2: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doc
请申报创新学分的2004级同学将申报材料于3月28日之前交给测绘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4-214室)秦老师,过时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