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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学生均可申报创新学分

发布时间: 2008-03-19 11:55 文字: 浏览:

 

   教务部最新通知,本学期申报创新学分申报对象改为凡在册的普通本科学生。请有申报的同学将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于3月28日之前交到测绘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4-214室)秦老师。

 

              关于申报2008年创新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10 | 所属部门:实践教管办

各学院(系):

为实施“三创”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能力,现就2008年创新学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册的普通本科生均可申报创新学分,申报的具体要求按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制实施办法执行。

二、申报条件

凡在大学学习期间完成且未申报创新学分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每位申报者须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一式两份。

2、各学院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者在《武汉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学院领导小组意见栏上加盖学院公章。

3、每项成果须同时呈报相应的证明原件及相关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即予退回。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系)于331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集中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附件1:点击文件名下载创新学分实施办法.doc
附件2:点击文件名下载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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