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学生均可申报创新学分
发布时间: 2008-03-19 11:55 文字: 浏览:
教务部最新通知,本学期申报创新学分申报对象改为凡在册的普通本科学生。请有申报的同学将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于3月28日之前交到测绘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4-214室)秦老师。
关于申报2008年创新学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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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10 | 所属部门:实践教管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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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admin
教务部最新通知,本学期申报创新学分申报对象改为凡在册的普通本科学生。请有申报的同学将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于3月28日之前交到测绘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4-214室)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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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10 | 所属部门:实践教管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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