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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本科毕业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校内)

发布时间: 2008-06-05 16:55 文字: 浏览:
关于办理2008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校内)
发布时间:2008-06-05 | 所属部门:学籍管理办公室

 

参加校内主辅修、双学位班学习的2008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双学位证书、辅修证书,将于2008610后开始申请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填写审批表,打印成绩单

1.学生到本院教学秘书处领取《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或在教务部网页上下载),并打印含有全部辅修、双学位课程成绩的成绩单,加盖学院成绩专用章。

2.正确填写审批表,填写过程中注意:

①表中“辅修或双学位申请”一栏以上内容除“授证基本条件审核”一栏外全部由学生本人填写;

②“所申请的专业”一栏必须填写清楚和准确,填写证书类别一栏时,写清楚申请的是辅修证书还是双学士学位证书;

③“授证基本条件审核”一栏由开设辅修课程的学院的教学秘书填写。

3.学生将审批表和成绩单交开设辅修课程学院的教学秘书处审核。

二、审核审批表和成绩

1.开课教学秘书对照各学院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方案,审核学生成绩单,审查所修课程及学分是否与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方案相符,审查学分是否修满。

2.获得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的,学院在“院系授予辅修证书意见”一栏签署意见;获得辅修专业规定学分、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院在“院系授予双学位意见”一栏上签署意见。

3.院系于620前将已通过审查资格的审批表、成绩单(总成绩单和辅修成绩单)交教务部学籍办,学校审核后制作辅修、双学位证书。

三、教务部辅修、双学位证书发放到院系,学生开设辅修课程的学院领取证书。领证的具体时间和所需携带的材料可查询教务部网页上的“最新消息”。

四、根据《武汉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毕业或结业时未达到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不再补授”的规定,毕业时未达到双学位授予条件,达到了辅修专业规定学分的学生,可申请办理辅修证。

五、符合办理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条件但因故未在本学期办理,或在本学期申请办证而未取证的学生,可延至10中旬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可于10初查询教务部网页上的“最新消息”。

 

  


附件(点击下载):点击文件名下载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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