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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学院2009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08-12-31 11:09 文字: 浏览:

 

 

根据教务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我院制定《测绘学院2009年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学生转专业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08320修订)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表演专业)学生、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降分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及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

(五)四年制、五年制的学生不能转入七年制、八年制专业。

3.转专业时间: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

4.转入转出规定:

(1)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条件、要求:身体健康,热爱测绘工程或地球物理学专业。

 (2)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时间安排在第二周周三(225),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转入、转出计划人数均按2008级在册人数的5%,即各22人以内。

5. 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 第一周,学生在教务部网页上下载《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后于周三(218)上午1100之前交学院教学秘书。周四(219),经学院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于第二周周一(223)之前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2)
第二周,学院审核拟转入我院专业学生条件,并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于周五(227)之前由教学秘书将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教务部审批。
    (3)
第三周,学校审批。同时由转入院(系)教学秘书于35前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重修;原专业所修的其他课程能否记为选修课学分,由转入院确定。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ΟΟ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申请)表.doc[Download](: )

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部).doc[Downlo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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