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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9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校内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6-09 09:31 文字: 浏览:
关于办理2009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校内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9 | 所属部门:学籍管理办公室

参加校内主辅修、双学位班学习的2009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双学位证书、辅修证书,将于2009610后开始申请办理,请符合条件拟申请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做好如下工作:

一、填写审批表,打印成绩单,上交照片。

1.学生到辅修院系教学秘书处打印辅修成绩单,加盖院长专用章;领取并填写《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或在教务部网页上下载);交由新华社图片分社所照的两寸蓝底毕业照一张。

2.正确填写审批表,填写过程中注意:

①表中“选修辅修或双学位专业时间”一栏以上内容和“辅修或双学位申请”一栏由学生填写;

②“辅修专业”一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填写“证书类别”一栏时,必须写清楚是辅修证书还是双学士学位证书;

③“授证基本条件审核”一栏由学生所在学院和辅修学院的教学秘书填写;

④审批表上粘贴由新华社图片分社所照的一寸蓝底毕业照

二、审核审批表和成绩。

1.辅修院系教学秘书对照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方案,审核学生成绩单,审查所修课程及学分是否与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方案相符,审查学分是否修满。

2.获得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的,院系在“院系授予辅修证书意见”一栏签署意见;获得辅修专业规定学分、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的,院系在“院系授予双学位意见”一栏上签署意见。

3.院系于618前将院系审查合格的审批表、成绩单交教务部学籍办,学校审核后制作辅修、双学位证书。

三、教务部辅修、双学位证书发放到院系,学生辅修院系领取证书。领证的具体时间和所需携带的材料可查询教务部网页上的“最新消息”。

四、根据《武汉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毕业或结业时未达到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不再补授”的规定,毕业时未达到双学位授予条件,达到了辅修专业规定学分的学生,可申请办理辅修证。

五、符合办理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条件但因故未在本学期办理,或在本学期申请办证而未领取证书的学生,可延至10中旬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可于10初查询教务部网页上的“最新消息”。

 

 

                               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

                                 00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点击下载):点击文件名下载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doc

    请同学们到测绘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4-214室)找秦老师领取个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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