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办理暑期社会实践人身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7-03 12:06 文字: 浏览:关于提前办理暑期社会实践人身保险的通知
由于武汉大学校团委至今未确定校级队伍名单及人身保险办理的时间,而我院2005级同学却马上面临考试完毕放假,为了使同学们更快地确定行程安排,学院分团委决定脱离校团委的安排,自行办理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批准小分队按照附件表格试样统计相关要求的信息,于7月4日中午12:00之前将电子表格(不需要纸质表格)交至分团委实践部部长吕成亮处。
2、 实践队实践时间一般为10日之内,10日之内为10元保险,超出10天的,加收1元/天;各小队先垫付,学院分团委报销;
3、 分团委实践部将各小队上交的表格信息,按照同样的表格汇总为总表,于7月4日下午2:30到学院分团委办公室,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
4、 所有进行暑期社会实践的同学必须办理人身保险,否则实践期间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因事情比较紧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200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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