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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测绘学院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4 09:25 文字: 学工办 李超浏览:

测绘学院、GNSS中心、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湖北珞珈实验室各团支部:

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团员质量,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23〕14号)等有关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

按照坚持标准、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工作部署和2024年发展团员计划,结合我院人员规模,确定了我院2024年度发展团员指标为12人。

二、发展程序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https://www.gqt.org.cn/tngz/xz/xz_zsjsgz/202204/t20220424_787460.htm)进行。

三、相关举措

1.坚持入团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从把好入团质量关入手”的重要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修订各领域入团标准参考细则,建立健全可量化、可操作的入团积极分子评价体系,防止“唯成绩”、“唯票数”。普遍实施积分入团、评议入团机制。

2.做实培养教育。规范组织入团前集中团课学习,注重运用青言青语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开展党的历史教育,开展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青年对党、团的认识,激发政治进步热情。

3.注重日常考察。落实培养联系人谈心谈话等制度,防止重选拔、轻培养,提高考察的全面性、科学性。确定发展对象应当重点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防止入团功利化倾向。建立入团积极分子队伍动态管理机制。

4.严格入团程序。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流程,严格发展程序和纪律,实现各个环节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建立健全发展对象公示、发展团员工作监督和核查机制,对违规发展情形严肃执纪问责。

5.落实推优入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履行好全团带队政治责任,规范和加强少先队推优入团”的重要要求,在初中全面落实少先队推优入团制度。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五周岁的青年成为入团积极分子或者发展对象,应当经过少先队组织推荐。完善初中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联合培养制度,实现培养贯通、衔接顺畅。

四、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应当对推荐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预审,审核无误后填写2024年测绘学院入团名额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430日中午1800前提交至组织部联系人处。

五、入团条件

1.必须为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

2.必须已递交入团申请书。

3.必须参加过团校并顺利结业。

联系人:
测绘学院研究生及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团支部:姚佳彤 QQ: 3226584182
测绘学院GNSS中心及湖北珞珈实验室团支部:尚雪娜 QQ: 2769278312
测绘学院本科2020级团支部:范亚阳 QQ: 3082813599
测绘学院本科2021级团支部:叶肖悦 QQ: 1542168946
测绘学院本科2022级团支部:曹思颖 QQ: 3614988891
测绘学院本科2023级团支部:张嘉晋 QQ: 1903908968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测绘学院入团名额申请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 学工办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