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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9 10:05 文字: 学工办 李照浏览: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测绘学院、GNSS中心、湖北珞珈实验室各团支部:

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4.0 2023年修订)要求,结合团湖北省委及校团委相关要求,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3626日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紧密结合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时间

2023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20241月开始,16日前完成。

三、工作对象

2023年6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四、工作标准

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点战略和重大任务,重点在理论学习(含宣讲)、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激发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附件1),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五、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填写《武汉大学团(总)支部2023年度“对标定级”记录表(学校领域)》(见附件1,以下简称《“对标定级”记录表》),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二)院团委复核认定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六、工作实施

1.分级负责。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同时“对标定级”开展情况将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2.纪律约束。院团委将对“对标定级”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院团委将畅通反映渠道,对有关问题线索依规进行核实、处置,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等团内规章,视情节追究责任。

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上级团组织将向相关党组织通报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团支部的情况。

3.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等),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4.总结报告。各团支部在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于16日前将《武汉大学团(总)支部2023年度“对标定级”记录表(学校领域)》(见附件1)上交至组织部相关联系人。


联系人:

测绘学院研究生团支部:姚佳彤 QQ: 3226584182

GNSS中心及湖北珞珈实验室团支部:尚雪娜 QQ2769278312

本科2020级团支部:范亚阳 QQ: 3082813599

本科2021级团支部:叶肖悦 QQ: 1542168946

本科2022级团支部:曹思颖 QQ: 3614988891

本科2023级团支部:张嘉晋 QQ: 1903908968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团(总)支部2023年度“对标定级”记录表(学校领域)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29

责任编辑: 学工办 李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