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6-18 08:52 文字: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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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
全校离、退休人员及学生: 经与校财务部协商,校医院定于6月22日报销学生医药费,6月25日报销离退休人员医药费(在职教职工本次不安排报销)。有关要求如下: 一、发票背面盖上本单位公章,如有转诊“一卡通”的患者,同时要在“一卡通”上盖单位公章。 二、报销时需带医生同意转诊的转诊单。 三、报销时需带校医院公费病历和就诊医院病历。 四、药费报销需带电脑打印药费明细单。 五、学生赴外地实习急诊就医需学院证明。 报销发票时间截止为2007年5月31日,手续不齐全者不予报销。规定时间不来报销者,待下次组织报销办理。住院请款报销暂缓到6月26日以后。谢谢合作! (注:各校区离、退休人员及学生在各校区医院报销。)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2007年6月15日 |
请见此通知者相互转告,需要报销的同学请仔细阅读上文并按照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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