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设计样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04 10:11 文字: 浏览:关于征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
设计样稿的通知
各学院(系):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为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后顾之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加强其他形式宣传的同时,决定在全国部分地区和高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创作征集活动。我中心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对于入围作品将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证书。宣传画具体征集方案详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说明》。
此次征集活动时间较紧,请认真做好征集动员、作品收集和组织推荐工作。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说明》
附件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说明
一、 征集项目
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
被选中的宣传画将印发张贴至全国主要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学校、社区及其他场所。
二、 征集范围
宣传画征集范围限定在教育系统内开设艺术设计专业的高校和具有艺术设计能力的单位。
应征人可以是个人(教师、学生),也可以是团体或单位。
所有参与作品征集的教师和学生要求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随作品同时提供教师工作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由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三、 作品设计要求
立意高远,内涵丰富,能全面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教育阶段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特色鲜明,设计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较强的艺术 表现力,感染力。
2.色彩明快,简洁美观。
3.作品格式为单幅作品,竖式构图,尺寸60*
四、 征集作品提交
4.所有参与征集的作品于
5.手绘作品也请用A4纸介绍设计说明(理念、思路、寓意等),并附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以及设计者简介等信息。
五、 评选办法及奖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作品评审委员会并评选出若干奖项,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并颁发获奖证书。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0元。
六、 特别说明
1.参与征集的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我中心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应征人承担。
2.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全国资助管理中心所有。递交的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我中心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
附件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目前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实现了应助尽助,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高等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补助和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以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顶岗实习、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减免学费、社会捐资助学为辅的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在全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实行对全部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和营养改善计划的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