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通知公告 > 团学通知 >

关于选拔学生赴武汉市江岸区暑期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8 09:41 文字: 院团委 张婧浏览: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6月9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表发到张老师邮箱jzhang@sgg.whu.edu.cn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拓宽学生干部培养渠道,提高学生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和帮助青年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同时落实武汉大学团委与江岸区团委共建工作协议,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今年暑期在全校范围内选拔32名优秀团员青年到江岸区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2.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及独立思考、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具有相关挂职单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

3.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4.申请参加挂职锻炼的同学一经录用,必须严格遵守挂职锻炼时间,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挂职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推荐及确定程序

志愿参加挂职锻炼的学生需由个人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附件一),经分团委(团总支)推荐,并报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同意,校团委将根据上报人选的情况和江岸区的工作需要,考察筛选后确定挂职人员。

三、挂职锻炼的时间安排及其它事宜

此次选派团员青年到团区委等机关挂职锻炼的时间为一个月,原则上自2015年7月12日起,2015年8月11日止。挂职锻炼学生一经录用,须严格遵守实践锻炼的要求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挂职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挂职期满时,学生应填写《武汉大学学生挂职锻炼考核表》和挂职报告,经挂职单位及团区委签署意见后在开学后交至校团委组织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表现优秀者,可获评“武汉大学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并获得校团委和江岸团区委的联合专项表彰。

四、有关要求

各分团委(团总支)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党委支持,同时在相关学生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具体挂职岗位设置见附件二。确定推荐人选后,请于2015年6月12日(周五)前将推荐表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校团委组织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143878923@qq.com考察筛选时间以及确定后人员的报到时间均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秩千

联系电话:15827296566

 

附件一:武汉大学学生赴武汉市江岸区挂职锻炼推荐表

附件二:2015年武汉市江岸区挂职锻炼岗位需求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4日

 

责任编辑: 测绘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