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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22-2023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9 11:50 文字: 学工办浏览:

为总结一学年来的成绩和经验,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表彰奖励在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中热心助人、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学生积极分子,不断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为做好校级评选相关推荐及院级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在籍学生(含本科生与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努力,成绩良好;

2. 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3. 乐观进取,关爱同学,积极为同学服务;

4. 获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学生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结业证书,或在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推荐程序

评议推荐。各学生班级在认真总结一年来申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发挥的作用的基础上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每班不超过2名)。被推荐对象需填写《武汉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连同学生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说明在哪次心理危机干预事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起何种关键作用),经由学院汇总后择优报送心理中心复审。

四、推荐要求

 各学生班级按照要求审核并收集材料,并于202352418:00前将所在班级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cehuixinxie2021@163.com,并将纸质版交到学院201办公室吕老师处。



 附件1:武汉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审批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推荐信息汇总表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2023年518

责任编辑: 测绘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