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武汉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18 22:03 文字: 新闻传媒中心浏览:

测绘学院、GNSS中心、湖北珞珈实验室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切实引导广大青年群体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牢记时代责任,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武汉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至3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奖励设置

校级评选与省级、全国遴选推报同步展开。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相关个人、团队参加省级、全国的评选。

评选武汉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和武汉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共计10个。

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省《关于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从中择优推荐参加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和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评选。

四、报名条件

(一)“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省内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评选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五、推荐要求

(一)“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区分“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推报类别。

材料报送:包括《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反馈、盖章扫描件)、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及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外提交县市区及以上团委推荐证明(盖章扫描件)。

(二)“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材料报送:包括《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

六、有关要求

各团支部要严格对照标准,规范推选程序,深入挖掘各类事迹突出的青年学生典型,注重宣传引导,注重后期培育,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团支部于221日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以“团支部+姓名/团体名称+(事迹类别)”命名打包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郑翔文

联系方式:13214284191

电子邮箱:2022302141146@whu.edu.cn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2024年217


附件.docx
责任编辑: 新闻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