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5 19:41 文字: 新闻传媒中心浏览:
测绘学院、GNSS中心各团支部:
为更好开展新一年度学院共青团工作,持续加强学院团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院团委综合能力,现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武汉大学院级团的代表大会组织规则》中有关规定,经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请院党委、校团委批准,我院拟于2023年5月18日于测绘学院202报告厅召开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现将大会内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卸职的确认书;
2.听取和审议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第十届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增选委员资格审查报告;
4.选举产生增补委员。
二、大会正式代表产生办法
1.会议的代表由各团支部通过民主差额选举产生,一般由团员大会选出。团支部在进行代表选举时,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选举结果需要在支部内公示。
2.结合我院各团支部组成及团员分布情况,本科各团支部应产生代表两人,研究生和中心各支部应产生代表一人。
3.各年级团员代表中,非团学干部比例应不少于全体代表数的70%。
4.参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养过硬,思想品质高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突出,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
(3)遵守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处分,集体意识强烈,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在同学中有较好口碑;
(4)代表的身份不得重复。即一人不得在多个单位担任代表。
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规定,选举产生本单位参会团员代表,由团支书负责填写本单位《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代表推荐表》,并将电子版推荐表和参会代表的证件照电子版发至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处,请相关负责人注意代表组成,协调控制好团员和团学干部比例,并于5月8日前,将汇总材料发送至sggtwzzb@163.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团支部简称(以智慧团建为准)】会议代表推荐表。
三、学院团委委员增选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武汉大学院级团的代表大会组织规则》中有关规定,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第十届团委委员增选办法如下:
1.提名候选人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追求先进,提升个人素养,争当“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时代新人。
(2)本领能力出众。注重理论结合实际,不断在探索实践中锻炼自身本领,强化自身能力,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在青年中、集体里努力工作,发挥自身优势,助力工作开展,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影响力;
(3)学习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综合成绩排名理论上位居前50%,如有个别优秀表现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纪校规,恪守道德准绳,带头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2.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委员调整计划:本次大会拟增选4名团委委员。
3.选举拟定于5月18日在测绘学院202报告厅举行。增选候选人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候选人。选举人为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全体正式代表。现场将发放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第十届团委委员增选候选人名册,由选举人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增选委员名单。选举结果将在学院权威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会议选举结果将报送院党委、校团委审核。
本通知解释权归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